法律问答

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是房屋的实际管理人,承租人承担房屋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与出租人无关

房屋租赁
2023-07-27 11:02: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不包括。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是房屋的实际管理人,就是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并使用租赁物的人,不包括其他承租居住人。该房屋内发生的所有事故,由承租人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 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使用时间、方式使用承租房屋的, 任何人不得侵犯其对房屋的占有权。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享有以下权利:
    1、在租赁合同的约定期限内取得房屋使用权。
    在此期间,即使房屋所有权转让,承租人仍然享有这一权利。承租住宅用房的承租人,如果在租赁期限内死亡,其共同居住2年以上的家庭成员 可以继续承租;
    2、按租赁合同的规定,要求出租人及时修缮房屋。
    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一般应当由出租人负责修复。非住宅用房的维修,按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的约定处理;
    3、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租给他人。转租时的租金可以高出原承租的租金,转租人可以从中获得经济益;
    4、出租人如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
    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5、在租赁期限内,承租的住宅用房因国家建设需要拆迁,承租人有获得安置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房屋出租人对承租人有一个安保义务,是指房屋所有人对于其所出租的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必须确保无危及人身安全、生命健康、财产权益的潜在危害因素,对于上述因素存在的安全隐患具有相应的维修、更换保障义务。否则,将对因此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所以房东是否赔偿要根据这个租客死亡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