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各位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居住的老小区道路改造,原来交了停车费的停车位无法停车,只能将车停在小区外的道路两侧,结果车晚上被人砸了玻璃,已经报警,但很难找到肇事者,补漆和换玻璃要上千元,现在我这个损失该找谁要啊,是小区物业,是施工方,还是社区居委,还是自认倒霉,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消费者维权
2019-05-31 18:47:0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物权法哪一条规定小区内停车要收费?物权法没有规定要收费,规定的是所有权人有收益权(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所有权人的收益权可以行使,也可以不行使,取决于所有权人。
    问题在于,你说的小区停车位的所有权人是谁,可能是全体业主,可能是开发商,可能是购买停车位产权的人等等。
  • 《物权法》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业主、业主大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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