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不能一起使用公积金贷款吗?

社会保险
2023-07-27 19:3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夫妻是可以一起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但是需要双方都满足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各自使用各自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购房金额。夫妻可以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是可以使用两个人的公积金贷款购买同一房子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通常随着职工平均工资的变动,公积金也会进行相应的调整。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是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
  • 夫妻以一方名义申请的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除另有约定外,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夫妻一方申请的公积金贷款尚未还清,另一方又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就等于对同一对象实施了两次放贷行为,这种行为是禁止的。
    故夫妻不能分别办理公积金贷款买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夫妻以一方名义申请的公积金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若夫妻一方申请的公积金贷款尚未还清,另一方又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就等于对同一对象实施了两次放贷行为,这种行为是禁止的。
    所以,夫妻不能分别办理公积金贷款买房。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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