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签订劳动合同时,高级管理人员应注意哪些问题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27 23:06: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高级管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以下事项:
    1、聘任和解聘的问题,未经用人单位董事会的决议,用人单位是无权直接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
    2、加班费问题,其工作性质是与普通劳动者不同;
    3、保密条款;
    4、竞业限制条款,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经营同类业务。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 高级管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的事项:一是聘任和解聘的问题,未经用人单位董事会的决议,用人单位是无权直接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二是加班费问题,其工作性质是与普通劳动者不同;三是保密条款;四是竞业限制条款,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经营同类业务。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 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1、劳动合同的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2、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3、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