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到期后未续约,但有事实劳动,应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28 05:13: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约,但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次月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停止支付双倍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第三款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未续约,但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次月起需要支付劳动者给双倍工资;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未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则单位要依法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处理方式如下:
    1、无正当理由,劳动者自己不愿意续签的,没有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无故不续签的,应当向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降低员工原有劳动条件提出续签,员工可以拒绝续签,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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