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宅基地的继承,有以下规定: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如果此后发生征占或纠纷,
继承人是可以为权利人的
但是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就是只能是该村村民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对土地实施
征收或者
征用并予以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