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这个月前几天我的摩托车停在我家小区楼下被偷了??被偷的位置不在平时放摩托车的地方??但也是在小区楼下??因为停车的位置已经占满了??第二天我的摩托车不见了??也及时报警立案了??每个月的物管费也交了??这种被盗情况跟物管有直接关系吗?物管有没有责任赔偿我的摩托车?

2019-05-31 21:19: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被盗后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涉及车主和保险公司的责任。
    关于保险公司的责任:
    机动车被盗后发生交通事故,给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机动车机动车投保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应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对受害人因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车主责任:
    机动车被盗后发生交通事故,给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机动车的所有人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应当由肇事方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当然也包括没有上交强险的机动车。
    因此,没有上交强险的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 你首先要拿上你的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到车辆被盗地派出所立即报警,要求警方出一份摩托车被盗的证明.然后凭此证明到摩托车入户的车管所备案.否则你的摩托车在被盗后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会要你承担赔偿责任(盗车人发生事故后跑了,你是车主,在法律上你有责任,如果你已经报案则与你无关.)
    警方立案后会着手进行调查,你可以在家耐心等待.
  • 先和老板协商解决,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如果你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则老板在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你追偿。交通事故全责方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
    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造成伤残的经伤残鉴定后根据残级确定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