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老板说明天不干了,今天下午就走了算旷工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28 10:51: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服可申请劳动仲裁
  • 法律分析:按法律规定不算是旷工。 但还要根据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来决定,如果劳动合同上注明星期
    六、星期天是该职工的正常休息日,根据法律规定,在休息日进行加班要取得职工本人的同意,如果职工在星期
    六、星期天不去上班的,不属于旷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 不管你长期还是短期,只要你实际在老板那里打工,而且没整天旷工啥的,就必须付给你工资。
    否则的话,你就准备好相关材料(主要是证明你在那工作的证据),去你所在地劳动局的劳动仲裁部门进行投诉,记得开录音,因为有些部门并不作为,如果他们不作为,你就接着往上反应。
    如果他们给你解决了,记得向人说声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