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的时候,前妻说她向父母借了4万元现金,让我在离婚当天打借条。离婚协议上也有说明。现在她让我还,但我一直知道她是否借了。。现在我该怎么办?有恢复的余地吗?现金贷款不能出具贷款凭证吗?

债务追讨
2023-07-28 20:2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 夫妻之间借款离婚后仍需按约定偿还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二条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第八十三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 夫妻之间借款离婚后需要偿还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二条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第八十三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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