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妇双方买房子写一方名字可以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7-28 23:0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双方买房写一方名字可以的。民商事法律遵循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都是合法有效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买房子可以写夫妻一方的名字。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以自己的财产购买或者婚后以自己婚前财产购买并且自己还贷属于该一方财产。如果是夫妻一方父母出全款购买属于该付款人子女一方。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但写一方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夫妻双方买房写一方名字可以,夫妻双方自行决定即可。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在婚后买房或产生的孳息,只写夫妻一方的名字可以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另一方对买房、孳息有贡献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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