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六楼,七楼是阁楼,阁楼也有产权,是另一个家庭,他家背面有阳台,这个阳台也是我家的屋顶,现在这个阳台漏雨,漏到我家,没有物业,没有开发商,责任在楼上吗?

业主维权
2023-07-29 12:4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楼顶阳台顶面漏水谁负责要看造成渗漏的原因,如果是楼上装修造成的,则依法应当由楼上负责维修,并赔偿损失;如果是房屋质量问题造成的,则由开发商负责维修,并赔偿损失。因自己的房屋给相邻关系他方权力造成损害的应主动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三条 本编调整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第四百六十七条 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四百六十八条 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
  • 法律分析:建筑物的楼顶空间应当属于全体区分所有权人所共有。因此,楼顶渗漏雨等公共部位维修,费用由全楼居民分担。如果是因为住户装修或使用不当等非正常使用原因造成漏水,那么可以要求该住户修补并补偿损失如果已过了保修期又非人为损坏的情况下造成渗漏,则应由整栋楼的业主共同分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 法律分析:楼顶并不因为你住在顶层就由你来负责维修或归你所有了,楼顶包括楼下外墙面,都是整个楼住户共有的,你的购房合同都写的很明确。排除人为破坏(一般没人会破坏楼顶或墙面),未过保修期的由开发商承担,过了保修期是业主的事了。
    如你已向物业管理委员会缴纳房屋物业维修基金,这个责任应该是物业的责任,可以找物业维修,费用业主共担。顶层漏水造成楼下损失也是应该由大家共担责任,当然在合理的费用内,如果是楼下住户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扩大部分他自己承担,所以最好找上物业一起解决 。
    法律依据:《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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