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的户口和妈妈在一起,我能在居住地申请低保吗?

2023-07-29 17:3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环节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家庭是否给予低保提出建议意见,并公示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
    公示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相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作出审批意见。法律依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 第九条 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其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低保书面申请及其相关材料。
  • 法律分析:低保办理,是需要按照公民户口簿为准来考核该家庭是否满足低保条件的,低保是没有要求不能和子女户口在一起,只是对于和子女户口在一起的申请人,若子女相关情况影响到低保申请人情况下,相关部门是可以不给予该申请人办理低保。法律依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第四条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 申请低保是要符合一定条件的!是要通过考察的!你可以找你们村领导问问能不能申请!aqui te amo。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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