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工厂生病住院,工厂会报销医疗费用吗?

工伤索赔
2023-07-30 09:4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报销,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也就是说,如果职工的情形无法认定工伤,公司原则上不用承担医疗费。但如果公司未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那么应当赔偿职工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可以报销的部分医疗费。
    首先,公司应当根据职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相应期限的医疗期。
    根据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 其次,公司仍需支付职工医疗期间的工资,并且按照法律规定缴交社会保险。
    根据《厦门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医疗,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医疗期和工龄长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劳动者病假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即: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都应当按法律规定为职工缴交社会保险。
    ◉ 再次,在医疗期内,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 最后,医疗期内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公司应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
    如小明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应依法终止劳动关系,为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如医疗期满,小明伤情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公司应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并为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如医疗期满,小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依法解除小明的劳动合同,同时应当根据小明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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