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20号发工资,然后上个月20号发工资,工作七天。然后,我们之前也说过离职,但是他们不同意,就是后来我旷工了,他的工作,他的工资是从上个月扣的还是这个月扣的,还有那个听别人说他只给我们上个月的基本工资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30 12:2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在未签合同后辞职而老板扣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局投诉,要求劳动局给予其警告与处罚,并就超过一个月不足一年的所有时间部分要求单位给付双倍工资的赔偿,但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或者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发出支付令。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法律分析:劳动者离职后,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工资的,应当向与对方协商,如协商达成协议后用人单位仍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如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也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不发工资同时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拨打劳动保障电话12333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员工遇到老板拖欠工资的,可以先私下与老板进行协商、调解;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以上方法都没办法解决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员工应该及时收集并保存好工资欠条和任职证明等证据,以支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