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社会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加班费是否有加班费?假如没有加班费,以前加班费要退吗?

讨薪
2023-07-31 12:2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职工自愿加班的,一般没有加班费。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安排加班的,应当支付加班费。加班费是指职工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
    如果职工自愿加班用人单位就必须支付加班费的,不利于保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 如果是劳动者自愿主动加班的,没有加班费。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加班的,应当支付加班费。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加班费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加班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 用人单位可以自定加班工资的水平,但必须比国家规定的更高。工作日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