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新开业的公司做销售,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老板一开始承诺基本工资1800,提成60%。现在老板不给我们基本工资怎么办?

讨薪
2023-07-31 13:2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与老板协商解决;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已经工作了一个月以上的可要求单位支付你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民事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法院起诉
    涉及工资可申请劳动仲裁或法院起诉
    如果以逃逸或转移财产的方式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可以报警
  • 劳动合同上没有写明薪资是不合理的。大部分劳动合同是没有明示工资的具体数额,公司以保密、工资会调整等为借口,不在合同上写明工资,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另外没有工资的合同,等同于无效合同,将来如果再有劳动纠纷,是难以维权的。
    所以建议和公司协商,补齐劳动合同中关于工资的条款,或者订立附加合同补充清楚。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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