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进入一个小工厂,工资打卡,不买五险一金,这样对失业救济金有影响吗?

社会保险
2023-07-31 16:03: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等向当地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
  • 【法律分析】:申请失业救济金的唯一影响是,如果领取了失业救济金,也就是失业了,养老保险肯定是中断了,这影响了养老金支付期的长短。但根据目前的政策,失业人员领取失业救济金,并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期间,不影响养老金支付期的长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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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失业救济金是指劳动者暂时丧失工作和劳动收入后,在等待就业期间,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失业救济金申领条件为: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终止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五、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法律依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
    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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