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们单位在我们签订合同三个月之后,一直不给我们缴纳住房公积金,我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中心给单位打电话了,但是到现在还没给我们缴纳,怎么办

2019-06-01 14:05: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目前同一省内的公积金是可以通用的,跨省的公积金贷款目前全国只有四个城市支持,分别是武汉,南昌,合肥,长沙。具体可以电话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
    2、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
    3、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4、缴纳公积金的员工可以凭借购房合同原件,契税完税证明,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和身份证等资料去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
  • 例如:单位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老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二、新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三、合并、分立、撤销或者破产的单位,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
  •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为职工参保的,个人帐户由个人50%,单位50%组成。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是一样的,缴费比例由单位自行在5%-12%间选择,单位缴费部分进成本。
    至于交多少,要看你申报的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的多少?缴费基数是你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个人缴费=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单位缴费一样。希望你满意我的回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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