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卖衣服的合同上写着提前一个月辞职,现在只工作了半个月不想做,要走他们不能给我工资

讨薪
2023-08-02 11:4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随时都可以走,随时都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当然在投诉之前最好做好一些准备工作,例如证明你在公司工作时间的相关证明。还要主张无合同双倍赔付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劳动者辞职到期,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七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 法律分析:既然劳动关系已经实际发生,即使劳动者不到一个月中途辞职,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发放工资。如果对方不同意,可以凭实际工作的证明,例如工作纪录、上班考勤纪录、入职纪录等,到当地的区级或市级的劳务保障部门申诉和投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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