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贷款人长期不还贷款,担保人还了一年的贷款,现在借款人不给担保人还钱

金融借款贷款
2023-08-02 15:4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担保人是实际的借贷人的,借款人可以在依法承担责任后,要求担保人向其承担责任。如果担保人拒不担责的,可以起诉维权。担保人使用借款人的钱,属于借款人与担保人之间的借款,与借款人之前的贷款合同无关。
    如果因此造成借款人要承担责任的,则由借款人担责后,要求担保人赔偿损失,担保人不还的,则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担保人是实际的借贷人的解决方式:担保人使用借款人的钱,属于借款人与担保人之间的借款,与借款人之前的贷款合同无关。如果因为担保人擅自使用借款人的相关款项造成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借款人承担责任后,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担保人不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贷款人和担保人都无力偿还债务的,如果是暂时无力偿还,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分期偿还,但是如果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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