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可以送福利院去吗

子女抚养
2023-08-03 11:1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能因为自己无力抚养孩子就将孩子送到福利院去。如果孩子的父母因为身体原因确实无力抚养孩子,可以将孩子送养给他人,但是送养需要获得孩子双方父母的同意,除非另一方失踪或者去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 儿童福利机构可以作为送养人,送养的条件是孩子属于该福利机构的被监护人。亲生父母如果无力抚养孩子可以作为送养人,但是送养的条件是父母双方都同意,除非父母一方去世或者失踪。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零九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第一千零九十六条
    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 福利院收养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