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起诉离婚
2023-08-03 13:36: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经构成事实婚姻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先补办结婚证然后再携带离婚所需的材料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双方是在上述时间后形成事实婚姻的,由于我国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那么双方无需离婚,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 事实婚姻无法起诉离婚。我国已不存在事实婚姻,事实婚姻一般都被认定为同居关系。而起诉离婚必须要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现在当事人之间都不具备夫妻关系,自然无法起诉离婚。只需要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夫妻到法院起诉离婚的,可以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并且提交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2、法院立案;
    3、送达传票;
    4、开庭;
    5、宣判。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