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加班不给加班费,说的是第二天补时间合法吗?

讨薪
2023-08-03 15:01: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超时工作的,给加班费的行为合法。但用人单位不能强迫劳动者加班或者不给加班费。加班费是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而获得的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 加班不给加班费违法,因为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安排了劳动者加班的必须按照规定的数额支付劳动者加班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加班不付加班费一般是不合法的。如果劳动者被安排在工作日、休息日、法定假日加班,一般应分别按照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
    五十、百分之二百、百分之三百的标准来发放加班费。但是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加班且安排补休的,则可以不支付加班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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