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收的见面礼,双方不同意,可以退还吗

彩礼
2023-08-03 18:1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对方没有要求退还的就不用退。如果要求了一般都可以先进行协商,约定彩礼退还的数额。如果对方起诉的话,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形来决定彩礼要不要退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的补充规定》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有以下情形的,女方可以不用退还彩礼:
    1、双方已经结婚并且没有离婚;
    2、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并且已经实际共同生活;
    3、男方没有因为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
    4、彩礼已经全部用于家庭开支。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如果对方同意还那就好说,不同意就看符不符合退还的条件。这几种情形是可以要求退还彩礼的:没有登记结婚的,给了彩礼没领证;领证后,并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的;还有情况就是先领证,但由于没办仪式,没有开始住一起的,这种情况也可以退。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的补充规定》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