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期已满,公司一直没跟我继续签合同,怎么办

2019-06-02 00:17: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劳动法禁止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 没签合同不能作为不交物业管理费的理由。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办公费用。
    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类: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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