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几天前,对方打电话给我发信息,请我去他的公司培训他的员工,协商500人。培训时间从上午10点到中午12点。培训期的开始必须是5天。两天后,由于另一家公司的内部原因,我停止了培训,并通知了我。我拿回了两天的培训费,但对方一再拖延,没有给。这种情况受劳动法的保护吗?谢谢你!

人事争议
2023-08-04 08:52: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培训争议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建议前往法院起诉解决。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 接受培训是员工的一项权利,双方有就培训的协商的话,要明确培训的义务和权利等。
  • 培训期不给工资不合法。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