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一方可以处置共同财产抵债务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8-04 09:1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方法有:由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可以由夫妻双方协商清偿,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还可以由法院判决清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夫妻共同债权,一方有权处置,夫妻双方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偿还全部债务。债权是指当事人因为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其他的法律规定,权利人享有的请求债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为避免夫妻中的一方逃避共同债务,可以在还有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如果没有可以用来清偿的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双方签订一个债务清偿协议,约定好双方的清偿比例。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