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离婚,孩子成年,对房子的孩子是否有居住权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8-04 10:48: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无论父母是否离婚,在法律角度来说是没有权利居住的,但是从常理来说是可以居住的,因为作为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赡养包括让父母居住在自己的房产内照顾。

  • 有房可能会争取到孩子抚养权。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父方或者母方均要求子女随其共同生活的,存在法定情况可以优先考虑;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应当考虑子女的意见并尽可能照顾子女的要求。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法律分析:如果孩子的抚养权归母亲所有,则在孩子成年之前,母亲有权代为保管房屋,但无权随意处分,房屋所有人依旧是孩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