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帮别人贷款做了担保人,贷款的时候资金打款到担保人账户,再由担保人转账到贷款人账户里,后面贷款人无法还款跑路了,法院将担保人列入了被执行人名单,并且冻结了担保人名下所有的银行卡,但是担保人并没有偿还债务的能力,这个该要怎么办呢

抵押担保
2023-08-04 12:42: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作为担保人,借款人换不上钱的,担保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了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担保人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贷款人跑了,担保人应当根据约定承担其相应的担保责任,如果担保人是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贷款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贷款不还,债权人可以提起诉讼,申请财产保全,就会冻结担保人的银行卡。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如下:
    1、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予以偿还。
    2、担保人对于代替被担保人偿还的贷款数额有向被担保人追偿的权利。
    3、借款合同对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否约定了连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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