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朋友之间有一笔69万的贷款,规定还款从9月份开始,第一期15万,后期5万,有借条。但是,我的朋友没有按照合同履行还款义务。每次,他总是以自己的困难和没钱为由逃避。如果他上诉,他确定自己能不能收回欠款?

债务追讨
2023-08-04 15:2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向别人借款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还款。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般起诉程序如下:
    1、写起诉书;
    2、向法院提交证据和起诉书,支付诉讼费用;
    3、法院确认受理后再审;法院将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如果你和对方是合法的债务纠纷,那起诉要回钱的几率是很大的,因为您和对方之间形成的是借款合同纠纷,对方向您借款,如果明确约定了还款时间的,到期后您可以要求对方还款,现在对方逾期不还的,您有权要求对方还款并支付逾期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也就是说借款合同自出借人交付借款时生效,作为出借人,若借款人到期拒不返还借款的,您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但必须举证如下事实
    (1)双方存在借款的合意(可通过借条、借据及收条予以证明);
    (2)借款已经交付给对方的事实(可通过银行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这样要回钱的几率是非常大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直接与对方进行沟通,要求对方还款,如果债务人拒绝还款的责任,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还钱。需要有借条等相关证据。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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