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建设工程质量索赔期限是多长?项目索赔的依据是什么?

工程质量纠纷
2023-08-05 00:18:13
* 遭遇法律难题?点击 快速获取解决方案
咨询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程索赔的主要依据:
    1、《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符合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等条件。
    《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
    《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八百零四条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 进行工程索赔的依据包括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补充协议等;双方往来的信件及各种会议、会谈纪要;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等。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进行工程索赔的依据包括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补充协议等;双方往来的信件及各种会议、会谈纪要;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等。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建设工程质量索赔期限是多长?项目索赔的依据是什么?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建筑工程问题
建设工程质量索赔期限是多长?项目索赔的依据是什么?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