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怀孕期间扣除工资,除了要求企业扣除工资,终止劳动合同,补偿工龄工资外,还可以要求其他补偿吗?

讨薪
2023-08-05 00:5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女职工在怀孕期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经济补偿是劳动者在单位工资每满1年发给1个月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则按一个月工资标准支付。
    法律依据:如果女职工在怀孕期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经济补偿是劳动者在单位工资每满1年发给1个月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则按一个月工资标准支付。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法》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如果女职工怀孕、在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而降低其基本工资。用人单位违法扣除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其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一项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 怀孕了公司改制,劳动合同由改制后的公司继续履行。公司在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公司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