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足疗技师在洗浴上班工作中为一名客人扣耳朵不小心把耳朵搞出血了之后到医院就诊当时也相对的对耳朵采取了治疗血止住了没什么事情,后来过了几天客人联系我说耳朵里面感染发炎了我又陪他去医院进行了诊治之后没过几天又去医院做检查看恢复的怎么样经过医生检查发现她耳朵是中耳炎我现在想知道我是不是还有责任拿钱为她治疗

2019-06-02 10:05:5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有的时候医疗机构有跟当事进行协商的意思,但是,双方对于患者人身的损害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几级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在患者人身的损害中负有多大的责任,患者现在的人身损害跟患者原有疾病之间的关系有多大存在很大的分歧,这时候,就需要双方共同委托医疗鉴定机构来进行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 然后,双方根据医疗鉴定的结果来协商赔偿的数额。
  • 上班不小心导致伤害,是否为工伤需根据具体原因确定,若是因为工作原因导致不小心砍伤手的,则应当属于工伤。若与工作没有关系,则不属于工伤。
    是否属于工伤,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由该部门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是否属于工伤的决定。
    需提供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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