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拖欠工资。原底薪3200,莫名扣到2000,提成还有几千,离职报告提交后,回原公司找不到了离职报告,不让打离职证明,财务签了底薪也一直没发,提成只字未提,公司也没有买社保,老板恐吓我,现在我身上还有贷款快逾期了,我该怎么办啊?

讨薪
2023-08-05 15:3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遭遇拖欠工资维权可以先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其立案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工资拖欠的处理办法:
    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辞职之后,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局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劳动者也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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