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今年3月8日入职以来,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我提出离职。公司要求我提前一个月按照公司流程提交辞职报告!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8-06 04:40: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提前一个月提交了辞职报告,公司不批准可以离职。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你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辞职书应当包括劳动者的信息和辞职理由。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和劳动者有用工事实的,公司就和劳动者有劳动关系了,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不会影响公司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劳动者不想做了,也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交辞职书,然后辞职书应当表明劳动者的个人信息,还有写明辞职理由,只要包含这些就可以了,用人单位有固定格式的,应当按照用人单位的格式来写。
  • 我因为一点小事而向公司提交了辞职报告,可公司不批准,我该怎么办?员工的辞职未经公司批准,且员工的辞职不需要雇主的同意。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
    如果在试用期内,可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合同;用人单位未及时缴纳社会保险、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辞职是否有任何补偿。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员工自愿辞职不需要赔偿。但是,如果雇主违反法律,如拖欠雇员的工资,未向雇员支付社会保险,如果雇员此时提出辞职,雇主需要向雇员赔偿经济补偿。原则上,员工应提前30天向人事行政部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并领取《辞职手续表》。
    人力资源部和;行政部应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好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①、离职员工应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负责人以上职位由总经理签字。
    ②、离职员工部门助理从离职员工手中收回工作许可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和办公用品,确认后由助理签字确认。③、财务部应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之间是否存在财务违约(包括贷款和差旅费报销)。
    如有违约,应当场偿还。如无违约,财务部应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3、在辞职员工在辞职程序表上获得所有必需的签名后,人力资源部和;行政部将向员工发出终止与XX的劳动合同的决定。
    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备案;根据记录审核意见,终止员工与社保机构的社保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果辞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人力资源部和;行政部根据其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账。
    如需提取,由员工自行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