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法典民间借贷中如何认定高利转贷?

民间借贷
2023-08-06 05:4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高利转贷”的民间借贷合同,导致其无效的组成要件关键词有三:其一套取信贷、其二高利转贷、其三借款人知晓或当知晓。而九民会纪要第52条可看做是对第十四条第一项司法解释的再扩充完善解释,明确了适用第十四条第一项时应该把握三点:“一是要审查出借人的资金是否来源于银行信贷资金。
    有银行授信的出借人从事民间借贷行为的,一般可以推定为套取信贷资金;二是从宽认定“高利”转贷行为的标准,只要出借人通过转贷行为牟利的,就可以认定为是高利转贷行为;三是高利转贷行为的危害性在于该行为本身,对借款人对高利转贷行为事先是否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要件,可以从宽把握认定标准。
    ”实际上把握中的三点可看做是为第十四条第一项司法解释制定标准、一一细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高利转贷”的民间借贷合同,导致其无效的组成要件关键词有三:其一套取信贷、其二高利转贷、其三借款人知晓或当知晓。而九民会纪要第52条可看做是对第十四条第一项司法解释的再扩充完善解释,明确了适用第十四条第一项时应该把握三点:“一是要审查出借人的资金是否来源于银行信贷资金。
    有银行授信的出借人从事民间借贷行为的,一般可以推定为套取信贷资金;二是从宽认定“高利”转贷行为的标准,只要出借人通过转贷行为牟利的,就可以认定为是高利转贷行为;三是高利转贷行为的危害性在于该行为本身,对借款人对高利转贷行为事先是否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要件,可以从宽把握认定标准。
    ”实际上把握中的三点可看做是为第十四条第一项司法解释制定标准、一一细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法律分析:民间借贷中,要求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自有资金,必须是以自己合法收入来源形成的自有资金,如果出借人吸收他人资金或变相吸收他人资金,或者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他人的,其对外签订的借款合同有可能会认定为无效。所谓高利转贷,实际上是指出借人没有自有资金,而是套取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之后又将套取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给他人的行为。法律依据: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