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般纳税人,我有二级残疾证,可以减免哪些税

个人税收筹划
2023-08-06 08:33: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残疾人税收优惠政策有:
    1、对残疾人的收入所得,经税务机关的批准可以予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只是减征而不是免征,具体减少的标准要看当地税务机关审批标准;
    2、店铺雇佣残疾人工作,提供劳务的,可以免征店铺的营业税;
    3、残疾人自己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可以免征残疾人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残疾人税收优惠政策有:
    1、对残疾人的收入所得,经税务机关的批准可以予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只是减征而不是免征,具体减少的标准要看当地税务机关审批标准;
    2、店铺雇佣残疾人工作,提供劳务的,可以免征店铺的营业税;
    3、残疾人自己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可以免征残疾人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有残疾证的残疾人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但不能免征个人所得税。
    因为个税法规定: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所以,如果你的全年综合所得(包括工资收入)超过6万元,并且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五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等等以后仍然有余额,就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是,按照规定,可以减征。
    具体减征幅度,由各省自定。比如,云南省规定:残疾人员、孤老人员、烈属的所得,在每年应纳税额7000元的限额内减征100%的个人所得税,超过限额部分不予减征。假如该残疾人在云南,由于年综合所得只有6万余元,年纳税额肯定不会超过7000元,所以就100%减征了,虽然不是免征,但是仍然不用交税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