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如果女性不支付抚养费,她能拒绝探视吗?

子女抚养
2023-08-06 09:04: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女方拒绝探视的,男方不可以拒付抚养费,不过女方也不应当拒绝探视。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因此,女方有义务协助男方探视孩子,男方也应当及时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不付抚养费并不代表可以拒绝探视,因为探视权的存在不以支付抚养费为前提,而是基于父母与子女的血缘关系而产色的法定权利。探望权是不和孩子生活的一方的权利,和孩子生活的一方不能剥夺,否则被拒绝探视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不付抚养费并不代表可以拒绝探视,因为探视权的存在不以支付抚养费为前提,而是基于父母与子女的血缘关系而产色的法定权利。探望权是不和孩子生活的一方的权利,和孩子生活的一方不能剥夺,否则被拒绝探视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不可以拒绝探望孩子,因为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探望子女的权利,直接抚养方有协助的义务。不直接抚养方不给付抚养费,当事人可以起诉要求其支付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