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住宅楼里开公寓,扰民!请问到哪里来?向哪个部门报告?

业主维权
2023-08-06 15:4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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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楼上扰民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一:和楼上住户面对面沟通、交流;二:找物业,或者居委会调解;三:报警;四:搜集相关证据,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要求对方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可以投诉,扰民由环保部门直接监管的,还可以向城管部门投诉。麻将馆的麻友们经常聚在一块通宵达旦地搓麻将或打扑克、下棋,哗哗的洗牌声、喧闹声或切磋技艺的高谈阔论扰得邻居不得安宁属于扰民行为,可以向环保部门投诉要求其改正。
    扰民通常指噪音扰民 ,噪音扰民属于违法行为,晚上22点至次日6点钟,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违反法律规定,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与他们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住宅区的噪音,白天不能超过50分贝,夜间应低于45分贝,若超过这个标准,便会对人体产生危害。根据法律依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噪声扰民是一个行为后果为定义的违法行为。只要产生的噪声烦扰了公民的正常生活,即产生噪音扰民的违法事实。按照规定扰民是属于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一般这样的情况是属于治安案件,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可以及时举报,公安机关是会依法作出治安处罚的,因为违反了治安规定。法律分析扰民通常指噪音扰民 ,噪音扰民属于违法行为,晚上22点至次日6点钟,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违反法律规定,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与他们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住宅区的噪音,白天不能超过50分贝,夜间应低于45分贝,若超过这个标准,便会对人体产生危害。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噪声扰民是一个行为后果为定义的违法行为。只要产生的噪声烦扰了公民的正常生活,即产生噪音扰民的违法事实。按照规定扰民是属于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一般这样的情况是属于治安案件,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可以及时举报,公安机关是会依法作出治安处罚的,因为违反了治安规定。
    扰民通常指噪音扰民 ,噪音扰民属于违法行为,晚上22点至次日6点钟,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违反法律规定,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与他们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住宅区的噪音,白天不能超过50分贝,夜间应低于45分贝,若超过这个标准,便会对人体产生危害。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噪声扰民是一个行为后果为定义的违法行为。只要产生的噪声烦扰了公民的正常生活,即产生噪音扰民的违法事实。按照规定扰民是属于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一般这样的情况是属于治安案件,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可以及时举报,公安机关是会依法作出治安处罚的,因为违反了治安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六十三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二)“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五)“机动车辆”是指汽车和摩托车。
  • 纯住宅楼办公,如果对住户造成影响,首先是到物业投诉,物业协调处理;如果物业协调无果,可以到工商部门投诉。
    现在,公司注册地是住宅的,都还需要物业提供证明、并征得邻居同意后才能注册的。
    对于小区里的商户噪音扰民,街道或社区接到投诉后,一般都会派工作人员进行协调解决,对于严重扰民的,需要居民拨打110报警求助。同时,如果是无照经营的,可以向工商、消防、环保部门投诉。

    相关信息介绍:
    依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未按照物权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住宅楼内的商户如果严重影响了其他住户的生活,住户可以先找经营者沟通,或向小区物业、社区反映,协调解决,必要时可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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