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解决社保争议可以通过当事人之间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等途径。根据《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可知,社保争议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
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
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