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入职的第三个月公司才给我缴纳了社保合法吗

社会保险
2023-08-07 11:5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意味着这家公司是不合法的。
    应该由企业负责为员工办理社保缴纳事宜。劳资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一般不会注明社保缴纳条款,因为企业为每个员工正常缴纳社保是法律赋予的责任。没必要专门写入合同条款。
    员工进入公司后最迟在第二个月应开始缴纳社保。社保缴是按国家规定的比例交费的。
    企业和个人均应承担相应的比例(约为工资额的百分之四十,企业承担百分之三十,个人承担百分之十)。
    如企业未缴纳社保,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为公司员工缴纳社保的开户和缴费单位应当是用人单位,即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企业或公司,而并不能委托第三方代缴社保,所以,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试用期满三个月后购买社保,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的一个月内,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则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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