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当男女订婚时,男方提议聚在一起,女方愿意归还彩礼、会议礼物、三金,但男方不同意,要求订婚时给女方买衣服、化妆品,给女方家人买一些食物折成现金归还,这合理吗?

彩礼
2023-08-07 12:0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订婚后不论哪一方提出分手,只要最终没有缔结婚姻关系彩礼就应当退还。但如果双方已经共同生活了,且彩礼有部分已经用于共同生活所消耗了,则消耗掉的部分不需要返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法律分析:只要当事人登记结婚了,一般情况下不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但是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 根据相关法律的问题解释规定的内容,如果男方和女方想要处理彩礼的事情,如果根据有关部门查明属于下面的情形,法律上是予以支持将彩礼返还的:
    (1)男女双方并没有登记结婚,也就是没有领结婚证。
    (2)根据双方即使已经领了结婚证是合法的夫妻了,但是从来没有在一起过过实质性的夫妻生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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