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5月23日来公司工作,现在7月21日突然通知公司解散,6月的工资应该在7月15日结算,到现在还没有结算,本月7月的工资说下个月结算,有几个问题想问,第一个工资是否应该一次结算,第二个月买社会保险是否应该加入工资,第三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以上应该如何补偿我们

讨薪
2023-08-07 15:4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建议向劳动局投诉解决
  • 法律分析:如果有签合同补偿如下: 一个月的工资,标准为前几个月平均工资,包括奖金、津贴及补贴,按双倍标准赔偿。 如果没提前30天通知,还要给一个月的代通知金,标准为上个月应得工资。
    最后还要补交保险。 如果没签合同,除上面补偿外,还可以要求9个月的双倍工资支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一条 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可以要求,这是合理诉求,你只需要收集好工作证据,例如打卡证明或者其他证明,到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大多数商家会直接给你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