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委托讨债公司讨债是合法的还是不合法的

商账追收
2023-08-07 16:0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讨债公司的存在是不合法的,因为委托讨债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并且讨债公司会采取胁迫,恐吓等手段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这属于侵权违法行为,所以讨债公司的存在不合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 委托他人讨债是合法的,但是应当有当事人的合法委托,应当有委托书,债权人无论是自己讨债还是委托他人讨债,都不得采用暴力等违法手段,应当合理合法地讨债,如仲裁或者诉讼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委托讨债公司要债不合法,因为讨债公司的存在就是不合法的,债权人要追讨债务应当采取合法合理的方式,如协商,仲裁或者诉讼,当事人提起诉讼要准备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