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在结婚后男方父母出钱付首付,我们夫妻共同还贷款,但是房产证只写男方的名字,这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8-07 19:1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婚后房产证上写夫妻一方名字是否属于双方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全款,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2、如果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还是可以按照出资份额来分;
    3、如果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出资买房,即使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该房产也是属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后房产证上写夫妻一方名字是否属于双方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全款,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2、如果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还是可以按照出资份额来分;
    3、如果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出资买房,即使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该房产也是属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夫妻房子写一个人名字一般不是共同财产。但若该房屋为婚后双方共同购买,则应认定为共同财产,或一方婚前购买,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共同还贷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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