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产税什么时候交房产税有哪些

房屋产权
2023-08-08 03:42: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纳房产税的时间是:按年进行征收、分期缴纳。房产税有从价计征与从租计征,从价计征的税率为
    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为标准计算。法律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
    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九条
    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 房产税纳税时间有以下几点:
    1、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 房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房产税缴纳的时间:
    (一)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自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
    (二)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自建成之日次月起缴纳;
    (三)委托施工企业建设房屋的自办理验收手续之日次月起缴纳。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法律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