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骑摩托车与一辆汽车相撞,因为我爸爸无证驾驶,所以交警大队给判定的是三七责任,现在汽车把我爸爸头部重撞,我们一家四口在医院陪伴,请问我们可以向肇事司机提出什么赔偿,他的车已入保险

2019-06-02 18:30:1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当《工伤保险条例》不再规定“取得了交通事故赔偿,就不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时,劳动者完全可以既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即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

  • 1、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可以向交强险保险公司索赔的。
    2、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2.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3.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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