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工作了三个月但是没有劳务合同而且我的工作性质属于计件工资,但是现在我手受伤了,经过协商老板只愿给我出医药费我不同意因为我的手骨折了可能休息三个月。我想索要误工费请问合理不。他不同意我得怎么办。我手上有通话录音,他给我开工资用的是微信和支付宝扫码。

2019-06-02 19:10:5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因交通事故受伤耽误工作可以要求赔偿。 如何确定:
    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交通事故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3、交通事故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计算公式: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但能证明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天 /天)×误工时间(天);不能证明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赔偿金额=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
  •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其计算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一般适用有工作单位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2、无固定收入的:
      按当地城镇或农村人均收入计算。
     
    3、受害为个体工商户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或能证明自己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证据,如纳费证明等)
      注:“相同、相近行业”判断标准:
      ①产业分类标准;
      ②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