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卖房屋合同如何写才有法律效应

房屋买卖
2023-08-08 11:4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买卖合同有效的写法:首先应当写明买卖双方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等;其次应当写明买卖标的物的基本信息,如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方式、交付方式等;最后应当写明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并由当事人签名确认。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法律分析: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这样写才有效:
    1、卖家的具体情况,包括姓名、性别、民族、住所和联系方式;
    2、买家的具体情况,包括姓名、性别、民族、住所和联系方式;
    3、房屋的位置,以及房屋的面积;
    4、房屋的质量情况;
    5、房屋的价款,以及房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6、卖家何时向买家交房,还有何时办理房产证;
    7、违约责任;
    8、争议的解决方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这样写才有效:
    1、卖家的具体情况,包括姓名、性别、民族、住所和联系方式;
    2、买家的具体情况,包括姓名、性别、民族、住所和联系方式;
    3、房屋的位置,以及房屋的面积;
    4、房屋的质量情况;
    5、房屋的价款,以及房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6、卖家何时向买家交房,还有何时办理房产证;
    7、违约责任;
    8、争议的解决方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