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公房租赁权的处理方法:
一、夫妻共
同居住的公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均可出租:
1、婚前一方租用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
2、婚前一方租用的本单位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员工;
3、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租赁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的;
4、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公房租赁权的。
二、离婚时,一方无权承租对方婚前租用的公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